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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通告 ( 2023年01月14日 )

        各有关院系、项目申请人: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类型

        1.2023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

        2.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于2023年1月15日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所在院系科研办申请开户,由院系科研办审核后建立账号。开设系统账户时,须严格审核申请人身份,院系负有审核责任。

        三、申请人注意事项

        1.2023年自然科学基金委的各项改革举措已体现在《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请申请人予以关注。具体改革举措包括:

        1)持续开展分类评审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继续试点开展基于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科学问题属性分为以下四类:

        A、“鼓励探索,突出原创”:是指科学问题源于科研人员的灵感和新思想,且具有鲜明的首创性特征,旨在通过自由探索产出从无到有的原创性成果。

        B、“聚焦前沿,独辟蹊径”:是指科学问题源于世界科技前沿的热点、难点和新兴领域,且具有鲜明的引领性或开创性特征,旨在通过独辟蹊径取得开拓性成果,引领或拓展科学前沿。

        C、“需求牵引,突破瓶颈”:是指科学问题源于国家重大需求和经济主战场,且具有鲜明的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特征,旨在通过解决技术瓶颈背后的核心科学问题,促使基础研究成果走向应用。

        D、“共性导向,交叉融通”,是指科学问题源于多学科领域交叉的共性难题,具有鲜明的学科交叉特征,旨在通过交叉研究产出重大科学突破,促进分科知识融通发展为知识体系。

        特别提醒:申请人在填写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申请书时,应当根据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和研究内容,选择科学问题属性,并在申请书中详细阐明选择该科学问题属性的理由。申请项目具有多重科学问题属性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最相符、最能概括项目申请特点的一类科学问题属性。基金委根据申请人所选择的科学问题属性,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2)提出科学基金限项优化政策

        关于总数限制:高级职称,总数限两项;中级职称只能作为申请人申请或作为负责人承担合计一项。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2019 (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2020年(含)以后批准的计入总数范围。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参与上述类型项目数合计限为2项。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2022年(含)以前批准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2023年以后批准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职称)后,原来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原来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

        关于“同期”的相应调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在项目资助期限届满当年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后计入;原创探索计划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获资助后计入。

        3)落实加强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工作要求。按照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加强杰青和优青与其它人才计划的统筹衔接要求。

        同层次以及上一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任何一类支持期内和支持期结束后,不得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任何一类支持期内和支持期结束后,不得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4)加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统筹(联合限项)

        以下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科研人员同期申请和承担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申请人在提交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前,应确认相关人员符合上述要求。

        重点研发计划(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国际合作类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

        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

        5)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请务必重新生成2023版简历信息,勿直接调用2022版】

        6)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不再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2.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3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信息,并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4.依托单位非全职聘用的工作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在申请书中如实填写在依托单位的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的工作时间。

        5.2023年基金委全面实施无纸化申请,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只需要在线提交申请书及附件材料。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根据学校基金项目审核工作的统一安排,我校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电子版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请各院系按通知中的要求,严格把关和执行。学校不受理个人申请。

        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 https://grants.nsfc.gov.cn/

        科研院联系方式:

        章俊梅   34206880、校内小号653116

        昭   34206890、校内小号65344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前沿创新研究院基金人才办

        2023年1月12日